为迅速、有序、有效处置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伊春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伊政办规〔202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丰林县林草局起草了《丰林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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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