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局收回赋权事项交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1 17:53来源:丰林县自然资源局访问量:
字体: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局收回赋权事项

情况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及丰林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行政处罚权力的决定〉的通知》(丰营商发〔202511号)要求,我局已于2025年 9 月 4日前,完成与新青镇人民政府、红星镇人民政府、五营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事项权力交接工作,交接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事项名称

承接部门

交接日期

1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2

对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3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4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5

对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6

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7

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8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 月 4日

自交接日期起,以上 8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将由我局负责行使

特此说明!

丰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1日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