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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丰林县各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09:41来源:丰林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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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主体申报工作。发挥镇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的区域中心优势,加快建设一批镇集贸市场,逐步实现镇级集贸市场全覆盖。改善镇消费环境,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提高便民服务能力。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理。

一、申报对象

申报条件:

1.在丰林县域内注册备案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前农贸市场经营商贩。

2.申报主体需要获得主管部门推荐(镇政府、社区居委会)。

3.申报主体所经营的商品品类丰富或经营业态完善,具有满足镇居民日常消费的能力。

二、扶持范围

针对申报主体,推动镇集贸市场功能融合,完善陈列、结算、食品等功能。

三、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体,持企业经营执照证件、企业开户行证件、法人身份证明资料。

四、遴选机制

按照申报企业提供的申报证明材料进行筛选。

五、申报时间

202486日至812日,

六、申报方式

线下申报

七、联系地址和方式

地址:丰林县人民政府大楼126

单位: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458-356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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