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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执法监督护航旅游”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0:20来源:丰林县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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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护航旅游专项行动。丰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全范围内开展执法监督护航旅游”专项行动,现将丰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受理涉旅行政执法类的投诉举报方式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主要受理内容

如您在丰林县旅游期间遇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以下问题,可向丰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进行投诉举报。

1.未依法持证执法,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

2.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

3.执法态度蛮横、冷硬横推、野蛮执法;

4.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5.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游客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等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6.其他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二、受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3月10日。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8-3566616(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子邮箱:flxsfj3566616@163.com   

通讯地址: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丰林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209室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涉旅行政执法相关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单位提出。

(二)对于符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事项,将引导投诉举报人按照法定途径解决;对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办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丰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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