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和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休牧工作通知、《关于扎实做好2026年草原禁牧工作的通知》(黑林草函〔2026〕63号)规定,4月15号开始,我县进入草原禁牧期,现将草原禁牧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牧区域和禁牧时间
丰林县内所有草原,禁牧时间为春季草原返青关键期。
二、禁止放牧畜禽种类
禁止牛、羊、马、驴、骡、鹅等食草性动物在草原上放牧。
三、加强监管
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各林业局公司将依法加强草原禁牧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放牧行为的查处和打击。
特此公告。
丰林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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