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恒鑫嘉业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9-08 10:19来源:丰林县生态环境局访问量:
字体:

经我局多次排查核实,恒鑫嘉业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存在长期未正常营业的情况,该企业厂区不满足独立封闭建筑或围闭场所的要求,且未按照《关于强化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和“一码贯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化建设“五即”设备,已不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条件。

恒鑫嘉业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于9月7日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于2026年9月16日注销恒鑫嘉业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伊春市丰林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8日

分享到:
TOP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