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伊春市丰林生态环境局:
《丰林县2024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二届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丰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丰林县2024年度成品油市场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规范经营、安全经营,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治理违法违规问题,实现规范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合规经营与防范风险并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成品油市场进一步净化,依法规范和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要突出重点、深挖细究、不留死角、务求实效,要切实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针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整治原则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形势与效果相结合,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治理。聚焦问题清单,尤其关注外省地炼企业进入我县的违规成品油,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高速公路沿线和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无证无照经营、非法储运、非法流动加油车、私设加油站(点)、销售非乙醇汽油、无发票进货销售等为重点内容,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
(三)上下联动,强化协作。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条块结合,加强上下联动,严格按要求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协同推进整治任务,统筹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对口跟踪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效推进。
(四)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立足当前,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有力打击,形成强力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强化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机制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由丰林县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组,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我县2024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指导有关单位有力有序开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规范和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人选伊琳娜同志担任,县发改局、县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时间。专项整治行动自2024年6月启动,到2024年12月底结束。
(二)整治范围。覆盖全县所有成品油市场流通领域,包括成品油零售业及批发、储存、运输等企业。
(三)整治目标。要在原来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取得新成效,存在的问题7月底前取得实质性好转,12月底前取得根本性好转。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涉嫌犯罪的行为;
(二)未安装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系统和未实名登记、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的行为;
(三)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未建立企业油品购销等台账等制度的行为;
(四)加油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销单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违规销售非乙醇汽油的行为;
(五)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的行为;
(六)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或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的行为;
(七)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在成品油经营中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八)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行为;
(九)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十一)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十二)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
(十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六、实施步骤
按照7月底前取得实质性好转、12月底前取得根本性好转的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启动阶段(6月中旬至7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启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部门职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步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阶段(8月至11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建立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督促企业整改。
(三)总结阶段(12月底前)。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行全面工作总结,按时将本地本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七、整治任务及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扎实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汇总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县发改局(商务)。重点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按月汇总我县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汽、柴油数量。
(三)县税务局。重点检查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在成品油经营中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牵头数据共享机制。继续沿用县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期间建立的数据共享机制,持续推进部门涉油监管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为深化数据分析、防范违法违规经营和偷逃税风险、强化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四)县公安局。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涉嫌犯罪的行为;违反实名制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将不合格成品油流入我县、违规经营非乙醇汽油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净化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活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五)县自然资源局。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手续不全问题。包括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的行为。
(六)丰林生态环境局。重点检查加油站、内设加油站一级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环评和环保验收手续;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施改造等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情况;依法查处不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七)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检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资质、人员资格,依法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的违法行为。
(八)县应急管理局。核查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情况,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行为。
(九)县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加油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销单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违规销售非乙醇汽油行为;成品油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或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加油站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生产、销售成品油质量违法行为、加油机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将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保障油气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自觉对标对表方案要求,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同时,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依法依规、公平竞争,迅速及时妥处各类矛盾问题,把握好政策和节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担当起落实专项整治要求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市、县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安排,落实任务分工,坚持执法到位、工作到位、查处到位、纠正违法到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打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战。
(三)强化日常调度。县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和统计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定期调度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各部门于每月15日、3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将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领导小组。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解读,讲清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及政策措施,减少成品油经营企业相关顾虑。进一步强化媒体责任,切实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媒体误解误读和负面舆情炒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丰林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丰林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3.丰林县成品油行业常态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共享数据清单
附件1
丰林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伊琳娜 县委常委、副县长人选
副组长:夏兆坤 县发改局局长
王丽云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刘成营 丰林生态环境局局长
苏联友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 刚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磊 县税务局副局长
赵京 县发改局副局长
沈传忠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宪鑫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陶志鹏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康可为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夏兆坤同志兼任。
附件2
丰林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问题清单
序号 |
存在的问题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1 |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违规销售非乙醇汽油。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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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成品油运输。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
2024年12月底 |
|
|
3 |
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通过加油站(点)、储存网点、流动网点、撬装加油设施、流动加油车辆等销售成品油。 |
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4年12月底 |
|
|
4 |
在成品油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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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经营。 |
丰林生态环境局 |
2024年7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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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在成品油经营中偷逃税款、虚开发票。 |
县税务局 |
2024年12月底 |
|
|
7 |
未安装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系统和未实名登记、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 |
县公安局 |
2024年7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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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品油经营企业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及超出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4年7月底 |
|
|
9 |
破坏、改装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使用未经鉴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7月底 |
|
|
10 |
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底 |
|
|
11 |
不符合城乡规划或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加油站、油库。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底 |
|
|
12 |
加油站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7月底 |
|
|
13 |
部分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风险排查不到位,固有安全风险依然存在。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4年7月底 |
|
|
14 |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填报质量不高。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2月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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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丰林县成品油行业常态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共享数据清单
序号 |
数据提供部门 |
信息名称 |
数据具体内容 |
对接方式 |
共享频率 |
|
1 |
县发改局 |
炼油项目核准相关信息 |
核准文件、装置名称、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半年 |
|
2 |
县税务局 |
重点炼油企业名单(按县权威清册为准) |
重点炼油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纳税问题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季 |
|
3 |
其他成品油加工调和企业名单(按税务系统开通成品油生产企业发票开具模块为准) |
其他成品油加工调和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增值税类型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季 |
||
4 |
成品油消费税分户数据 |
企业类型、应税成品油销售收入、申报消费税、入库消费税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月 |
||
5 |
县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权证书相关信息 |
炼油企业、其他成品油加工企业、成品油经销企业、加油站权利人、坐落、用途、宗地面积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年 |
|
6 |
丰林生态环境局 |
排污许可证库 |
排污许可证号、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单位所在地、核发机关、有效期(起止)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半年 |
|
7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信息 |
车辆经营信息、车辆信息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月 |
|
8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信息 |
运单编号、运单状态、托运方名称、收货方名称、装货人名称、装货地址、运输目的地、装货日期、卸货日期、货物信息、货物总重量、线路描述、开始运输时间、运输完成时间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月 |
||
9 |
县交通运输局 |
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动态信息 |
定位时间、速度、方向、经纬度、车牌号、车辆颜色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月 |
|
10 |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统计分析信息 |
普通货物及危险货物企业营业、新增、注销信息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月 |
||
11 |
县应急管理局 |
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 |
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许可产品名称、有效期(起止)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半年 |
|
12 |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
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经营方式、许可产品名称、有效期(起止) |
接口或库表均可 |
半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