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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文字号:
丰政发〔2024〕27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时  效:
名  称: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09:06来源:丰林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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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属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进一步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保存城市发展记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要求,经组织普查、筛选、专家评审、公示,决定将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丰林县党委办公楼、丰林县五营镇卫生院、丰林县住建局综合办公楼为我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所在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坚决抵制拆毁、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丰林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丰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丰林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门牌号)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年代

历史建筑简介

1

丰林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楼

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1号

2187.24

1974

建于1974年,建筑面积2187.24平方米,原是中共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委员会、新青木材综合加工厂办公楼,1966年至1972年筹建期间,隶属于新青林业局,称“新青林业局局建厂办公室”,2019年由机构改革,成为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2

丰林县党委办公楼

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2号

2368.44

1973

建于1973年,建筑面积2368.44平方米,原是中共新青区委员会新青区人民政府,新青林业局办公楼。初期公用建筑的设计采取委托设计和自行设计相结合。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成为丰林县党委办公楼。

3

丰林县五营镇乡镇卫生院

丰林县五营镇中心大街2号楼

3600

1992

1992年拆除原房舍,建3600平方米4层住院处大楼一栋。原是五营职工医院,是五营林业局企办医疗单位。1999年4月,妇幼保健站(1993年撤销,职能并入防疫站)为创建三院合一的医疗机构并入职工医院。五营医院已发展为“爱婴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乙等医院”三院合一的综合医院。1996年7月4日,黑龙江省卫生厅正式授予五营医院为“爱婴医院”称号。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成为丰林县五营镇卫生院。

4

丰林县住建局综合办公楼

丰林县长风路6号

1386.72

1994

原来俗称“石头楼”于1994年原址翻建,建筑面积1386.72平方米,饰面采用水刷石贴面,具有八十年代建筑风格特点,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现为丰林县住建局和统计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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