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镇基层武装部,各编兵单位:
为了推进我县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民兵队伍应急应战能力,现将《2025年度丰林县民兵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丰林县人民政府 丰林县人民武装部
2025年5月14日
2025年度丰林县民兵建设计划
为了推进我县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民兵队伍应急应战能力,《伊春市民兵建设“十四五”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要求
(一)根本遵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支援保障“2231任务”动员准备为牵引,坚持斗争、备战、建设有机统一,推进民兵建设换档加速、提质增效。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底,我县民兵建设“十四五”计划部署的重点任务全部完成,民兵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民兵工作领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民兵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力量优势不断巩固落实。普通民兵全面向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拓展,做到应编尽编。基干民兵保持现有规模,坚持任务牵引和非战争军事行动需要,调整优化建设布局,结构功能衔接战略任务更加紧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占比40%以上,新域新质力量比重达到25%以上。全县基干民兵年度基本训练任务150人,依托训练基地完成训练任务人数达到年度训练任务的100%,抓实民兵训练“四落实”,巩固教学法示范月活动成果,加大基干民兵分队参加军地联演联训力度,有效提升实战实训和训练保障水平。坚持民兵政治过硬、可靠管用、动员快速、保障有力,战建备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基于保障打赢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动员能力、支援保障能力、维稳维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
二、重点建设任务
(一)巩固加强民兵政治工作
1.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积极组织各民兵分队民兵教练员参加军委国防动员部精品教案、精品微课“双百”评选共享活动,发挥“中国民兵”“龙江强军号”微信公众号和“北疆子弟兵”电视栏目教育引导作用,用好民兵政治教育读本、“三个一百”系列专题片、“双百”评选共享活动成果等优质资源,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质效。
2.修订完善党管武装制度。跟进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修订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党管武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落实《省军区系统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强化“第一书记”“武常委”履职尽责和作用发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抓好党管武装工作联考联评。
3.培塑宣扬民兵特色文化。加大民兵先进典型挖掘宣扬力度,组织民兵参加“最美龙江国动人”评选宣传表彰,梳理民兵光荣传统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
4.服务保障应急应战。加强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建设,抓好新的《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学习贯彻,不断完善战时政治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做好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民兵政治工作,加强认知领域和法理斗争民兵专业分队建设。组织发动民兵积极投身产业、教育、医疗、消费、党建“五大帮扶”,挖掘和培育帮扶村民兵致富带头人。
(二)体系优化民兵力量布局
5.坚持任务牵引编建。聚焦“2231任务”现实军事斗争准备,会同县应急局扎实开展民兵编组需求提报和潜力对接工作,细化明确担负任务、专业种类、数量规模、保障单位、挂钩训练等事项。
6.优化调整结构布局。统筹基干民兵、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编建秩序,保持全县基干民兵460人规模,其中应急力量250人、支援力量210人,加强无人机侦察、防化救援等新域新质分队建设,着力建设“丰林县森林扑火特色民兵应急分队”的基干民兵力量体系,为民兵购买单兵外骨骼、中小型无人机、移动通联基站等新域新质装备,着力构建本地区队伍素质过硬、装备器材精良、精神风貌饱满、作战能力过硬的标杆队伍。
7.组织战法创新转化。根据担负任务,结合辖区潜力资源和编兵实际,充分挖掘可靠管用力量,推动优质战法进入联合作战体系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方案。按照省军区“一对一案”“一队一法”的基本原则,以入案分队和新域新质力量为重点,结合开展冬季训练和课题训练等时机,深入研究严寒条件下动员支前保障问题,推动战法创新成果向民兵分队遂行任务能力实践应用。
(三)加快构建新型训练体系
8.坚持按纲施训。按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指标,年内完成150人基本训练任务,根据新大纲,强化单兵基础体能和实战技能训练,突出配发和预征预储装备操作使用训练。
9.抓实新军事训练大纲。以教案编写、教法研讨、教学示范、教练考核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军事训练大纲。
10.创新组训模式。全面推开基地化训练、集约化训练、实战化训练模式,刚性落实基地化集中训练不低于80%的指标要求,探索配套“模拟+”“网络+”“智能+”等先进方法手段。
11.强化体系练兵。抓好民兵任务分队针对性挂钩(联合)训练,落实成建制训练,加强战训法研练,积极参加基干民兵大练兵暨重点任务分队检验行演练和上级联合演练。
(四)着力巩固基层建设基础
12.推进基层武装设立。抓好军委国防动员部《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规定(试行)》学习贯彻,组织对各镇专武干部编配情况调研摸底,组织对企事业组织设立人民武装机构可行性调研,按规定配强人员,设立机构。
13.加强基层武装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规定(试行)》,固牢基层政权,落实基本制度。根据省军区基层治理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基层武装部办公室、资料室、活动室、战备物资器材库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战备秩序正规、训练秩序高效、工作秩序规范、生活秩序完备。
14.提升专武干部队伍能力。严格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标准,按规定落实专武干部编配,组织参加全省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培训,严密组织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和考核考评,不断提升专武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五)健全厚实保障建设支撑
15.调配补充装备器材。跟进民兵装备补充计划,严密组织民兵装备日常维护和换季保养工作,突出轻武器技术检查和维护修理,配套新式武器装护具和维修器材,提升装备“两率”水平。
16.健全权益保障措施。抓好《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规定(试行)》《民兵基层建设规定(试行)》《民兵整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贯彻执行,依据省民兵权益保障措施办法,落实民兵相关待遇,健全民兵组织激励措施。完成2025年民兵和专武干部21式作训服发放,落实《黑龙江省民兵和专武干部21式作训服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民兵服装保管使用工作。
三、推进落实要求
(一)压实军地责任。坚持政治建军根本要求,贯彻党管武装基本原则,健全落实党管武装工作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把民兵建设运用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考核、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体推进,融入联合作战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共同抓建,压实各方责任链条,形成推进落实合力。各单位要强化计划落实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民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主业主抓,坚持党委统揽、按职履责、逐级负责、政绩问责,高标准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树牢军地“一盘棋”思想,人武部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军事部的职能作用,及时请示汇报,加强跨军地跨部门跨地区工作协同,抓好计划实施管理,聚力解决矛盾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计划主要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定期会商对接等制度机制,在加强战建联动、凝聚战建共识、形成战建合力中,聚力提升民兵应急应战能力。
(三)严格跟踪督导。强化会战攻坚意识,着眼推进“十四五”规划紧前收官,提前谋划设计“十五五”民兵建设任务,深化前瞻预置,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工作节奏,推动计划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突出备战打仗牵引,注重把战斗力标准贯穿计划执行全过程,坚持工作落实向打仗聚焦,检验考核与打赢对表,切实为计划落实注入动力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结合整组检查验收、年度综合考评等时机,加大计划贯彻执行情况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升民兵工作质效。
附件:2025年丰林县民兵建设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措施
附件:
2025年丰林县民兵建设计划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措施
序号 |
类 别 |
具体内容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1 |
加强民兵思想政治工作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持续深化党的理论武装,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民兵始终高举旗帜、维护核心、令行景从。 |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
陈鹏翔 |
2022年底 |
已完成 |
2 |
制订丰林县《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 |
县委组织部和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意见》,制订丰林县贯彻落实意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 |
县委组织部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
李宪坤 陈鹏翔 |
2022年底 |
已完成 |
|
3 |
落实党管武装军地联考联评制度; 召开党委议军会议。 |
县委组织部和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每年对各镇、各编兵单位开展党管武装军地联考联评工作; |
县委组织部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
李宪坤 陈鹏翔 |
每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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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订丰林县《关于推进新时代军地共建民兵党组织的实施意见》。 |
县委组织部和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根据新修订的《民兵政治工作规定》和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民兵政治工作的暂行措施》及伊春市《关于推进新时代军地共建民兵党组织的实施意见》修订丰林县《军地共建民兵党组织的实施意见》。 |
县委组织部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
李宪坤 陈鹏翔 |
2022年底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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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民兵思想政治工作 |
落实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资格认证制度。 |
县委组织部和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落实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普通民兵连以上干部从编兵单位党组织成员中遴选、基层人民武装部长任前军事机关审评制度。 |
县委组织部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
李宪坤 陈鹏翔 |
每年 |
已完成 |
6 |
编写民兵政治教育精品教案。 |
根据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的《民兵政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编写1课精品教案。 |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
陈鹏翔 |
每年4月份 |
已完成 |
|
7 |
规范基层武装部建设。 |
人武部军事科、政治工作科牵头,依据《黑龙江省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规范》,推进全县基层人民武装部、民兵营(连)部、青年民兵之家标准化建设;推进各林业局分公司设立人民武装机构。 |
县财政局 人武部军事科 各林业局分公司 |
赵洪涛 赵明亮
|
2025年 |
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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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构建现代民兵力量体系 |
应战应急构设力量布局,应战方面构建 |
应战方面结合保障部队过境和保交护路任务,以公路沿线为重要交通线,编建保交护路力量;在222国道沿途设置1个物资保障点编建装备维修、运输投送、物资保障等支援保障力量。 |
县人民政府和 人武部 |
伊琳娜 张 雨 |
2025年 |
未完成 |
9 |
突出民兵新质新域力量建设。 |
人武部军事科牵头,深度挖掘辖区内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和网络维管单位潜力资源,探索编建保交护路、装备维修、防化救援等为主的科技民兵队伍;提高新域新质力量比重,加强多域情报侦察、综合通信保障、立体交通运输保障、新型装备维修、特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遂行重点任务能力。 |
县人民政府和 人武部 |
伊琳娜 张 雨 |
2023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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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精准统筹军兵种对口保障。 |
按照任务需求,合理编组基干民兵分队。 |
人武部军事科 |
王 涛 |
2025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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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优化基干民兵编组。 |
军事科牵头,探索跨区域运用方法;放宽民兵年龄条件限制,强化专业技能考核。 |
人武部军事科 |
王 涛 |
2025年 |
已完成 |
|
12 |
推动民兵军事训练转型 |
训练基地升级改造。 |
人武部军事科牵头,依据规范标准,按照逐年建设、逐步完善的思路,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民兵训练基地升级改造。 |
县人民政府 人武部 |
伊琳娜 张 雨 |
2025年 |
已完成 |
13 |
基干民兵年度训练 |
人武部军事科牵头,依据训练大纲,制定训练计划、明确训练分队、指定训练场地,每年组织不少于92名基干民兵训练。 |
人武部军事科 |
王 涛 |
2025年 |
进行中 |
|
14 |
扩大基地化训练规模 |
人武部军事科牵头,依据《黑龙江省民兵基地化集中轮训实施办法》《伊春市民兵基地化集中轮训实施办法》,确保年度训练任务80%以上依托基地集中组训。 |
人武部军事科 |
王 涛 |
2025年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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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民兵 |
军民通用装备预征预储。 |
人武部保障科牵头,推进工程机械、气象水文、装备维修、网络安全、医疗救护等军民通用装备预编预征,完善军民通用装备储备、征用、租用补偿办法。 |
人武部军事科 人武部保障科 |
王 涛 周晨阳 |
2024年 |
已完成 |
16 |
储备抢险救灾装备。 |
人武部军事科牵头,采用实物储备与合同储备相结合的方式,适度储备抢险救灾装备,为民兵执行应急任务提供有效保障。 |
县人民政府和 人武部 |
伊琳娜 张 雨 |
2025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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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优化民兵装备管理模式。 |
人武部保障科牵头,建立民兵装备依托地方修理企业、装备生产厂家修理的配套机制,推进民兵装备依托地方物流企业发运。 |
县财政局 人武部军事科 人武部保障科 |
赵洪涛 王 涛 周晨阳 |
2025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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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成新装备接领配发,老旧杂装备报废、移交处置。 |
人武部保障科牵头,接领配发新型民兵武器装备。 |
人武部保障科 |
周晨阳 |
2025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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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健全民兵建设保障措施 |
完善民兵事业费保障制度。 |
人武部保障科牵头,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省军区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渠道、范围、项目和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专款专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
县财政局 人武部保障科 |
赵洪涛 王 涛 周晨阳 |
2024年 |
已完成 |
20 |
组织新式服装、标识领发。 |
按上级统一安排,为全县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接领换发服装、标识。 |
人武部保障科 |
周晨阳 |
2025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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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依托民兵工作信息系统和民兵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
人武部军事科负责,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
人武部军事科 |
王 涛 |
2025年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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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表中落实措施内容、完成时限由牵头单位论证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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