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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5-08-01
发文字号:
丰政发〔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08-04
时  效:
名  称: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丰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丰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 09:22来源:丰林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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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属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丰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丰林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丰林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原浩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伊琳娜  县委常委、副县长

于兴生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李国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梁  爽  县政府副县长

蒋焕鑫  县政府副县长

刘  宇  县政府副县长

程  楠  县政府副县长

张  雨  县人武部部长

李天武  县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王烨轩  新青林业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张振涛  红星林业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唐加东  五营林业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高太平  丰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马军伟  新青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

邵  帅  红星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

常化强  五营林业局公司副总经理

钟海涛  丰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岑国荣  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孟鸿宇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兰胜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于  娜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双森  新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彦国  红星供电所所长

刘兴东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波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林  县联通公司经理

付廷野  五营供电所所长

邢德富  县水文站站长

范冬梅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范朕揆  五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凤翔  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金年盛  县供水服务中心主任

邱  越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培丽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宪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  腾  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瑞超  丰林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陆  飞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博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洪涛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  晶  县教育局副局长

施  原  伊春市红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负责人

赵  阳  伊春鑫盛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负责人

夏兆坤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徐  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务局局长

高亚男  县电信公司经理

曹振宇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崔光明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葛志刚  县移动公司经理

程  明  县气象局局长

褚晴荔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滕  垚  新青供电公司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岑国荣  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副  主  任:徐  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务局局长

邢晓彬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晓雨  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  恒  新青镇副镇长

冯  刚  红星镇副镇长

张  慧  五营镇副镇长

三、工作职责

总指挥(县长)负责县汛指全面工作。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县汛指全面工作。

副总指挥(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长)负责调度全县防洪工程,组织开展山洪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防汛会商、抢险技术方案制定工作。

副总指挥(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城区(镇内)排水除涝工作。

副总指挥(各林业局公司总经理、丰林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负责森工系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协助常务副总指挥调度全县抢险队伍、抢险物资进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领导县防汛指办开展防汛日常工作。

副总指挥(县水务局局长)协助副总指挥(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长)调度全县防洪工程,组织开展山洪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防汛会商、抢险技术方案制定工作。

各林业局有限公司、丰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系统内防汛抗洪工作及防洪工程的管理和运行安全;及时上报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负责落实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听从县防汛指统一指挥调度;汛期来临前,告知靠近河道零散户及养殖户提前撤离,出现险情采取措施进行处置。负责辖区内居民的转移安置及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统计上报辖区内受灾情况;及时抢修水毁道路、桥涵,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各社区及村屯的防汛工作,组织本辖区城镇防洪预案、工作方案等各种预案的编制工作,出现险情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出现的各种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导向,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及指导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县网信办负责组织全县网络媒体做好防汛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政府办协调各部门工作的相互配合。

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衔接协调全县重大防洪工程水毁修复计划;负责粮食储备和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受灾地区生活必需品和所需应急物资的及时供应,参与紧急抗洪抢险应急物资采购。负责协调县供电公司、供电所对抗洪抢险救灾、抢排渍涝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指导做好水电工程的防洪调度和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协调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通信设施、通信网络的安全度汛和防汛通信保障工作及紧急防汛期间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县财政局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负责县级承担的抗洪抢险救灾等所需资金的筹集工作。

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指导融媒体中心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防汛预警预报信息、汛情、灾情和防汛抢险动态。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期间旅游景区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度汛工作,做好学校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及相关保障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度汛、城区排水除涝工作。负责各类危房的鉴定、动迁、维修和改造,防止坍塌,造成人身伤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公路行业防洪工作,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必经的公路运力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向县汛指提供防汛所需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基础地质资料和技术支持。负责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测绘技术和有关基础测绘成果服务。

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负责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并指导各地开展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防山洪雨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做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提供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指导全县应急度汛工程以及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抢险及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工作,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负责防汛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指挥、抢险人员及物资运输等专用车辆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救援救灾及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统一调度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组织编制县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及矿山企业做好矿山汛期安全工作。承担县汛指办日常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报。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汛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五营水文站负责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时段的雨情、水情和洪水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汛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信息。

县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情,向县防办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接收、拨放救灾捐赠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县红十字会负责灾区社会救助救护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红星消防大队、五营消防中队承担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救灾任务,协助当地维护抗洪抢险救灾秩序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指挥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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