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属各部门及单位,市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我县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3年8月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清理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及重大方针政策不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新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上位依据规定不一致,或者上位依据已经废止;
(二)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规定不一致的;
(三)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四)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
(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不一致;
(六)与机构改革涉及的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责的调整完善不一致、不衔接;
(七)与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相关规定不一致;
(八)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专项清理任务;
(十)国家、省、市及我县有关文件、工作部署等明确提出专项清理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清理依据(附件1),全面梳理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底数,做到应清尽清。
三、清理原则
(一)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上位依据不抵触。
(二)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原起草单位已经撤销或者变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负责。
(三)清理工作要符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投资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以及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从是否符合改革和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角度对部门清理意见进行专项审查。
(四)2019年1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废止,如确需保留,需提交保留原因说明。需要修改文件一律报废止,在清理结果公布前完成修改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各部门提出的清理结果,提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司法局。
(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清理步骤
(一)各部门,各镇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表(附件4、附件5、附件6)于9月27日前报县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206室)。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销表,加盖公章,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联系人:王优伦、陈瑞峰,联系电话:0458-3583287 电子邮箱:flxyifazhixianban@163.com
(二)县司法局汇总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告,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向会议作说明。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对外公布,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司法局。
(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由县政府办公室公布;各部门,各镇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由各部门公布。清理结果于9月28日前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保留文件的文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单位,抽调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清理任务、清理原则、任务分工和清理步骤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二)全面落实责任。此次清理工作纳入2023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提供有关材料,以及因清理工作组织不力或者迟报、漏报、错报导致清理工作出现问题的,将在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三)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各单位,各镇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及有关文本,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联系人:县司法局王优伦、陈瑞峰,联系电话:0458—3583287
县政府办公室李明星,联系电话:0458—3565511
附件:1、清理依据参考目录
2、2023年8月1日前市政府及政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包含2022年5月1日清理后的保留文件)
3、2023年8月1日前县政府及政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5、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6、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附件3:
2023年8月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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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制发时间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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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丰林行动(2020—2030 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丰政规〔2022〕1号 |
2021/8/3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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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林县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政规〔2022〕1号 |
2022/4/20 |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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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林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政规〔2022〕2号 |
2022/5/16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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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林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政办规〔2022〕1号 |
2022/6/17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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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林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政办规〔2022〕2号 |
2022/7/5 |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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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林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和丰林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丰政规〔2022〕3号 |
2022/8/22 |
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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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林县消防事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丰政办规〔2023〕1号 |
2023/5/5 |
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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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林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政办规〔2023〕2号 |
2023/5/31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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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丰政办规〔2023〕3号 |
2023/7/3 |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
附件4:
拟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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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制发时间 |
合法性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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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栏政府及政府办文件由政府办填写;部门文件由部门填写。
附件:5
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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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文号 |
制发时间 |
合法性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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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合法性审核意见”栏政府及政府办文件由政府办填写;部门文件由部门填写。
附件:6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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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意见 |
序号 |
类别 |
名称(文号) |
拟废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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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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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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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类别”栏填写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县政府部门文件
2、“拟废止理由”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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