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属相关单位及部门:
《丰林县消防事业“十四五”规划》已经丰林县人民政府二届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丰林县消防事业“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县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伊春市消防事业“十四五”规划》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县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消防事业快速发展,较好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了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制定丰林县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并实体化运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全县各镇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与县政府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有力推进基层消防工作扎实落地。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手册》。
(二)消防安全环境全面优化。出台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治理指导意见以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先后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察专项行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患”春季攻坚战役等专项治理行动12个,检查单位978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万余处。对商场、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老旧小区、棚户区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居民开展清理楼道、阳台行动等“三清三关”行动,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升,消防安全环境不断净化。“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火灾129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276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社会单位监管模式不断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按照要求移交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职能,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告知承诺管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模式,随机抽取社会单位和消防监督人员,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火灾高危单位、“九小”场所推广应用智慧消防系统、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预防工作逐步向智能化转变。
(四)公共消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服务经济、优化环境”的工作要求,下放消防审批权限,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制定介入式建设工程预审核、邀请式建设工程预验收、跟踪式火灾隐患整改三项优化发展环境新举措,推出简化审批程序、重点工程绿色服务、执法回访等便民利民措施,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为社会单位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提供便利。推出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建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逐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
(五)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县投入车辆装备建设经费200余万元,购置各类消防车3辆,购置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及灭火等器材400余件(套)。新建消防救援综合体能训练馆1座,新建市政消火栓14个,完好率达到100%。
(六)灭火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10次应急救援专家组联席会议、10次多部门联合应急救援演练;规范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机制建设,开展熟悉演练540次,修订预案120份。“十三五”期间,全县消防队伍接警出动178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31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494.25万元。
(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扎实推进。消防“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纳入基础教育、职业培训体系,社会化消防宣传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应急、人武、消防等单位每年开展防汛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活动,每年在全区重点单位至少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每年隆重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3.15”“5.12”当天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依托LED屏、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介,形成线下线上立体矩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县消防工作虽取得显著成绩,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仍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社会消防管理和公共消防服务职能缺失,缺少专门力量从事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热下冷”问题较为突出,监管力度层层衰减。行业部门监管职责不清晰、内容不明确、协作不到位,“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突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防范措施不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
(二)重点行业火灾危险性大。随着天然林的全面停伐,企业由木材加工转向林下产品精加工,加工企业的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等火灾隐患突出。单位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管理混乱、不注重消防安全管理、停用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等现象严重。
(三)消防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丰林县以“生态立县、旅游强县”为战略目标,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多,新建、改建后的山庄、宾馆、饭店大部分以家庭式经营为主,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滞后,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擅自开业,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损坏、缺失严重,埋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相对薄弱。消防规划的编制、落实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够同步,政府专职消防队车辆器材、装备缺配严重。消防上水鹤、市政消火栓建设缓慢,消防水源建设达不到国家标准,制约灭火救援的效率。
(五)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相对缓慢。消防车辆装备的种类和数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特别是应对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和山岳、水域救援的车辆装备还相对匮乏,装备整体效能和科技含量偏低,结构不够合理,用于攻坚克难的高精尖专装备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的需要。练兵形式相对单一,实战化、专业化模拟训练系统建设还有待加强。
(六)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增升。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均衡,“政府购买、消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格局尚未形成,社会化、公益化程度不高,深度和广度不够。专业人才队伍较为匮乏,宣教阵地建设相对缓慢,宣传培训渠道有待拓展。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不够,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公众消防法治观念淡薄。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偏低,部分群体安全防范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不足,与现代社会治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未从根本上缓解。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不断深化消防责任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绿色丰林、和谐丰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防灾减灾并重。立足全县经济转型实际,充分运用法治思维,以人民满意为宗旨,改革创新消防服务措施,深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实战练兵成效,不断提升攻坚打赢能力。
2.坚持问题导向,治标治本兼顾。针对全县消防基础设施底子薄、发展慢,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探索思路,制定可行措施,实现消防事业同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
3.坚持统筹兼顾,政府社会协同。以社会火灾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积极推进车辆装备、市政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三)主要目标
1.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积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严密防范亡人火灾和较大火灾,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3.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常态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4.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同步建设、同步发展,消防保障经费稳步增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
5.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素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常识性消防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种等从业人员普遍得到消防培训,社会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升。
6.增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深化技战术研究和训练,优化执勤模式和类型灾害战斗编组,提升队伍应对特殊、复杂灾害事故能力。推动建立应急联动单位、各镇政府及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实战互通的指挥通信网络,整体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和综合救援能力。
四、“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建立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务督察范畴,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各级政府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并向上级政府报告。各级政府每半年召开1次常务会研究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展高风险区域及场所排查整治。
2.建设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逐年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量化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善各级政府主导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实行逐级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
3.完善考评办法。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政府消防工作检查考评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检查消防工作情况,提高消防工作在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分值比重,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范围,检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职、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实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体广旅、卫健、应急、人防、宗教等部门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业系统部门间的定期通报和告知制度。
5.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经费投入,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基本点,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各项制度的落实,将社会单位日常管理、消防违法行为等与企业征信挂钩,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自我标准化管理、自负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并确保值班全员懂岗位职责意义、懂岗位操作规程。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编制和严格落实消防规划。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的理念,结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及时组织编制全县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明确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确保消防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相适应。推动各镇组织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严格落实消防规划中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时序,健全完善消防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考评机制。
7.推进消防车通道建设。督促指导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规划内容,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及时规劝制止,对规劝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8.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实战需求全面开展装备达标建设,及时淘汰更新老旧装备,配齐各类装备品种及数量。2023年底前消防救援大队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全部达标,根据“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淘汰情况,增配城市主战消防车、举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等消防车辆,满足灭火及执勤战备需求。县城镇消防大队根据车辆装备实际情况,优先配齐配全防护装备,有序淘汰更新消防车辆器材。针对各林业局公司林场分公司、棚户区等区域特点,研究配置适用复杂道路和林业地区灭火救援的“小、灵、巧”车辆装备。
9.加强消防水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政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与道路同步建设,根据市政管网实际情况,按照消防水鹤间距不超过1千米,市政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的国家标准,逐步补齐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建设缺口。推动各林业局公司林场分公司配备简易消防车、机动消防水泵等器材装备。
10.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要做好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及时足额到位,2022年消防救援队伍公用经费全部达到最低保障标准。将消防重大保卫、跨区域增援、战勤保障物资储备以及重大抢险救援、维稳处突等业务经费项目支出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渠道予以保障。加大对消防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的支持力度,保障全县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队伍装备等建设的投入,将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消防基础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相适应。
(三)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11.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智慧消防建设,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出发点,向下拓展,不断完善智慧消防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简易喷淋装置;建立社区、重点单位区域联防机制,完善微型消防站力量,强化微型站队员战斗能力,与救援机构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将微型站纳入灭火救援作战指挥体系,切实加强最小防灭火作战单元实力。鼓励火灾高危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进火灾高危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
12.高压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度排查、严格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对商场市场、易燃易爆企业、地下空间等场所进行专项治理,持续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大力开展居民住宅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可燃杂物、打通消防通道行动,紧盯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高风险区域,始终保持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13.加强行业部门监管。住建、教育、民政、文体广旅、卫健、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每年要组织对燃气企业、在建工地、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分类别、分区域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
14.推进消防安全“两化”建设。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应用为抓手,整合单位重点区域远程监控,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全面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系统和数字移动终端,农村和城区所有网格实行常态化管理,社区、行政村负责人、网格员熟练开展日常消防隐患信息收集工作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四)推进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5.加快构建专业力量体系。依托消防救援站建设各类专业队伍,逐步配齐配强专业装备和救援物资,开展专项训练。建立“平时联勤联训、战时联动联战”协作机制,承担灭火救援作战协作区“易燃易爆、电业设备、大跨度、化工”等全灾种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推动城镇消防大队职业化发展,落实人员、装备、经费保障等措施,强化与消防救援站联勤联训。
16.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紧盯打赢制胜目标,创新落实适应新体制、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执勤训练体系。针对典型灾种,组织多部门、全流程、全要素联合实战演练。组织开展水域、冰上、山岳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训练、实战演练和新装备应用训练。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互联互通,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17.加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灭火救援专家组制度,适时调整、增补相关行业和领域专家,充实专家库人员名单。健全专家组运作机制,强化会商研讨、应急响应和辅助决策。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8.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加大消防普法宣传力度,培塑城市消防精神,奏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将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与城市大事件相结合,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活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且出席活动。统筹各类公共安全实训项目,实现消防宣传载体融合发展。
19.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督促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开展定向培训,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十四五”期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师资、课时、教材、场馆全覆盖。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督促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行消防提示标准化,完善社区消防宣传设施建设,实现消防常识教育全覆盖。加快各类消防体验场馆建设,至少建成一个集宣传、互动、体验功能为一体的消防体验馆,每月面向社会开放。
20.持续深化社会化消防培训。完善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职业资格培训和消防职业能力培训“三位一体”的社会消防培训工作模式。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内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联合有关社会团体共同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章程。
21.加大消防文化建设。推进消防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餐厅建设,全县至少建成1个公园或主题餐厅。利用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定期组织村(居)民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每年户外LED屏播放消防公益宣传视频(含消防安全提示字幕)不少于100小时。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每年消防学习云平台使用率不少于常住人口基数的10%。
五、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部门、镇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审批。
(二)落实经费保障。逐步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抢险救援、消防宣传、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专项消防经费投入。建立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消防业务经费统筹管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推动落实,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应急和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四)实施考评考核。各行业部门、镇、社区要对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纳入消防年度考核体系,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制定评价和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推动规划落到实处,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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