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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政事权限 关系 |
事项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实施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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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 |
1、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2、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3、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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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1、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2、深化党的思想建设。 3、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4、建设党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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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教育,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 3、增强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 4、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5、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7、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8、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 9、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
《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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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1、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2、做好干部教育培训 3、做好干部日常监督 |
1、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提出考核意见,研究推荐事业人员后备干部。 2、对事业单位人员做好教育工作。 3、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章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力度,持续抓好干部作风整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惩处。 4、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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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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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干部职工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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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干部职工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 2、根据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水平、日常表现对职工进行评价。 3、对单位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提出考核意见。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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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监督管理 |
1、提出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意见。 2、核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3、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核准使用和落编制减员的申请材料。 |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条例实施细则》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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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编制管理综合工作 |
1、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工作。 2、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 3、向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书并向社会公示。 4、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向主管部门提交辞职、调入、调出、新进人员落编、减员申请。 |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条例实施细则》 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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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审核收入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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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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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拟定收入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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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年度目标考核奖等收入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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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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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2、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估工作。 3、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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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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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负责制定本单位财物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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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财务收支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财务预决算及公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工作,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 3、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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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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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运行 |
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
对文化体育发展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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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导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2、对文化体育发展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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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
开展全县文化体育发展建设工作和文化体育发展动态管理工作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县属群众文化场馆及体育场馆管理;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发展文化体育产业。 3、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 4、承担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组织全县业余文艺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林场(所)、农村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活动。 5、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 6、指导乡镇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 7、负责区域文物保护与管理,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资料。 8、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性体育运动竞赛。负责体育运动人才的培训和管理。规划运动项目的业余训练,组织实施参加各级运动会的备战工作。 9、负责对各类文化、体育运动协会和群众性民间文艺团体和体育组织及其人员的核准和业务指导。 10、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工程(点)、健身场地的规划、建设、录入以及使用工作,做好健身器材的管理、维修工作。 11、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审批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荐上报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 12、负责文化体育交流工作开展。 1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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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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