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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馈渠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0:16来源:丰林县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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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保证及时反馈持续畅通市场主体问题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投诉范围

(一)地方政府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

(三)地方政府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一)投诉问题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县发改局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投诉渠道

(一)投诉电话:04583569336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邮寄地址:丰林县新青镇光明大街1号,丰林县发改局(135室),邮编:153036

(三)电子邮件地址:flxfgj1@163.com

四、投诉处置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县发改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推动解决,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对查证属实的违规问题,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邮件等适当形式及时回应举报投诉人。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县发改局将严格保密投诉人信息,消除各种限制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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