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丰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项目承办企业黑龙江敛柬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康民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一期阶段性拨付资金请示,丰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拟拨付支持金额75.8766万元。
为增强资金拨付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情况公示,公示时间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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